田都元帥與西秦王爺:西皮福路之爭,台灣史上獨特的「音樂戰爭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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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管有兩派:福路用椰子殼做的殼仔絃、拜西秦王爺;西皮用桂竹筒做的吊規仔、拜田都元帥。清中葉起,蘭陽地區的子弟團因唱腔、樂器與信仰的差異分立,從同治延燒到光緒、擴及臺北與花蓮,遊街時樂器籠底下甚至暗藏刀棍。但中研院的記述提醒:分派只是名目,實際爭的是水源與土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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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北管」是清代傳入台灣後最流行的音樂戲曲,俗諺「吃肉吃三層,看戲看亂彈」可見其地位。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著錄,北管依聲腔分福路、西皮與崑腔,其中互有競爭關係的兩大派別差別可見於樂器、唱腔、信仰三者:福路(亦稱福祿、舊路)使用椰子殼製的「殼仔絃」,多梆子腔系統,信奉西秦王爺;西皮(亦稱西路、新路)則用桂竹筒製的「吊規仔」,多皮黃腔系統,信奉田都元帥。演出者也分兩類:業餘子弟演出者稱「子弟戲」,專業演員演出者稱「亂彈戲」;丑角用方言逗笑,其餘角色用官話,小生與旦角用細口(假嗓)、其餘用粗口(本嗓)。日治時期職業戲班達 30 團以上、子弟團曾高達上千團,著名者如彰化梨春園與集樂軒、基隆得意堂與聚樂社、宜蘭總蘭社與福蘭社。依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的記述,清中葉蘭陽地區的子弟團因唱腔、樂器及信仰的差異分為西皮、福祿兩派,自此相互嫉視而釀成械鬥,壁壘分明的對峙從清同治延燒至光緒年間,範圍一度擴展到臺北及花蓮;遊街陣頭甚至在樂器籠子底下暗藏刀棍,「可謂臺灣史上獨特的音樂戰爭」。但同一份記述也點明關鍵:這是「以分派為由、實為爭奪水源及土地的紛爭」——戲神與樂器是分界的標記,不是衝突的原因。今日北管音樂、戲曲與亂彈戲已登錄為文化資產,但館閣團員多年事已高、後繼乏人,戲曲面臨失傳處境。
台灣的分類械鬥,多半沿著籍貫或姓氏的界線開打:漳泉拚、閩客鬥、頂下郊拚。但宜蘭有過一場不一樣的——兩邊分界的標記,是一把琴和一尊神。
兩派北管:一張對照表
先把基本盤說清楚。「北管」是清代傳入台灣後最流行的音樂戲曲;依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的說明,它泛指「所有北方官話聲腔、非閩南或客語系的戲曲」,鑼鼓喧天、豪邁激昂,與典雅內斂的南管截然不同。當年的地位,一句俗諺講完了:
吃肉吃三層,看戲看亂彈。
而北管內部,有兩個互有競爭關係的大派別。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著錄,兩者的差別可見於樂器、唱腔、信仰三者:
| 福路(亦稱福祿、舊路) | 西皮(亦稱西路、新路) | |
|---|---|---|
| 主奏樂器 | 殼仔絃(椰子殼製) | 吊規仔(桂竹筒製) |
| 唱腔系統 | 多梆子腔 | 多皮黃腔 |
| 奉祀戲神 | **[[xiqin-wangye | 西秦王爺]]** |
三項差別環環相扣:不同的樂器做出不同的音色,不同的音色配不同的聲腔系統,而不同的系統各自把自己的來歷寄託在不同的戲神身上。一個子弟團屬於哪一派,從它拉的是椰殼還是竹筒、拜的是誰,就看得出來。
子弟與亂彈:誰在演
還有一組容易混淆的分類,也一併說清。依文資局的著錄:
- 子弟戲:由業餘子弟演出。子弟們閒暇時到曲館(子弟館)學戲學樂器,或聘先生教學,配合民俗祭典出陣與演出。
- 亂彈戲:由專業演員演出,屬性不同於子弟戲。
也就是說,「亂彈」在台灣有兩個層次的用法:既指這一系的劇種與唱腔,也指「科班出身、具職業性質」的那一類戲班。上面那句俗諺裡的「亂彈」,講的正是職業班的水準。
演出的規矩也自成一格:生旦淨末丑五大類角色「又細分為頂六柱和下六柱」;丑角使用方言做逗笑表演,其餘角色皆用「官話」;**小生與旦角使用細口(假嗓)**發聲,**其餘角色使用粗口(本嗓)**演唱。
規模則相當驚人——依文資局的記載,日治時期職業戲班達 30 團以上,子弟團曾高達上千團;著名的有彰化梨春園與集樂軒、基隆得意堂與聚樂社,以及宜蘭總蘭社、福蘭社等。
從拚場到械鬥
有這麼多團,競爭自然激烈。文資局把清代的幾種對抗並列:「西皮與福路的對抗械鬥、中部的軒園拼,以及各地子弟團的擺場拼陣」。
迎神賽會是主戰場。為了「輸人不輸陣」,團員一面不斷充實技藝,一面在出陣與演出時搭配燈托、彩牌、繡旗、鼓架、鑼槓與春榭等隆重精美的文物排場——今天我們在廟會看到的那些華麗行頭,很多就是當年競爭留下的產物。
但蘭陽的這一場,越過了拚場的界線。依中研院數位文化中心的記述:
清中葉年間,蘭陽地區的子弟團因唱腔、樂器及信仰的差異分為西皮、福祿兩派音樂系統,自此引發相互嫉視而釀成職業團體械鬥……壁壘分明的對峙局面從清同治延燒至光緒年間,爭鬥範圍一度擴展到臺北及花蓮。
最有畫面的一句是這個:
遊街陣頭甚至在樂器籠子底下暗藏刀棍以備不時之需,可謂臺灣史上獨特的音樂戰爭。
到了日治時期,對抗的形式又變了一次——同一份記述說,西福之爭「從清朝開發移民搶奪地方勢力,延伸為日治時期戲劇表演的相互競賽」。刀棍收起來,回到台上拚戲。
但真正在爭的不是戲
這裡有一句話,是整篇文章最該記住的。中研院該文在描述械鬥時明白寫道:
以分派為由、實為爭奪水源及土地的紛爭時有所聞。
換句話說——戲神與樂器是分界的標記,不是衝突的原因。
蘭陽平原的開墾社會裡,水圳走哪一條、埔地歸誰,才是真正的利害所在。而當一個聚落需要一條界線來確認「我們」與「他們」,手邊現成的標記就會被拿來用:在別處是祖籍與姓氏,在宜蘭,剛好是你家子弟團拉哪一把琴、拜哪一尊神。
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衝突會隨著社會條件改變而轉型:清代爭地爭水時是械鬥,日治時期地權大勢底定,就退回舞台上拚戲。界線標記沒變,底下的東西變了。
本站對此不對任一派作優劣評價,也不追究是非;記述的重點在於:一個信仰符號如何被社會結構徵用,是理解台灣民間信仰非常重要的一課。
兩尊戲神
回到神明本身。
田都元帥是西皮派的戲神。依本站田都元帥條目,現存最早的記載是《三教源流搜神大全》卷五的「風火院田元帥」條——祂作為戲神的身分,在被指認為某位歷史人物之前就已經成立;民間則把祂比附為唐玄宗時的宮廷樂官雷海青。造像上作粉面童子或青年貌、嘴邊或額頭繪有蟹形,因螃蟹救命之說,信奉的藝人有終生不食蟹的禁忌。
**西秦王爺**則是福路派的戲神,本站另有條目。
兩尊戲神分屬兩個聲腔系統,這件事本身沒有高下——它記錄的是北管在傳入台灣之前,就已經是由不同來源匯流而成的複合體。福路多梆子腔、西皮多皮黃腔,來路本就不同,各自帶著各自的祖師爺一起過海。
一場還沒打完的仗
最後要說的,是這場「音樂戰爭」今天的處境——對手換了。
依文資局的記述:北管音樂、戲曲、亂彈戲已登錄為文化資產,各地表演團體與表演者作為保存者,透過政府補助的傳習計畫與各種演出場合進行傳習;許多子弟團也用鼓勵年輕學子加入、與學校課程合作的方式積極傳承。
但同一份記述也把現況寫得很直接:館閣雖因民間廟會、喪祭等需要尚能維持一定數量,「但團員多年事已高後繼乏人,大多只演奏樂曲很少演戲,戲曲面臨失傳處境」。
曾經上千團的子弟館,曾經要在樂器籠底下藏刀棍才敢出陣的兩派人馬,如今共同面對的是同一件事:還有沒有人願意學。
引用來源
-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〈北管音樂戲曲〉(臺灣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名錄;福路/西皮的樂器、唱腔、信仰三項差別,子弟戲與亂彈戲之分,角色與唱法,日治時期團數與著名館閣,西皮福路械鬥與軒園拼,出陣文物排場,文化資產登錄與傳承現況)— 信度 canonical
- 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典藏網〈臺灣戲曲音樂大戰——北管:西皮福祿之爭〉(清中葉蘭陽地區分派、同治至光緒的對峙、擴及臺北與花蓮、樂器籠暗藏刀棍、「以分派為由實為爭奪水源及土地」、吊規仔為西皮主奏樂器並引武內貞義《臺灣》1929 圖)— 信度 canonical
- 本站神祇條目〈田都元帥〉(《三教源流搜神大全》卷五「風火院田元帥」、雷海青傳說、蟹形與禁食蟹、三種誕辰並列)
- 本站神祇條目〈西秦王爺〉